根据最新消息,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已向法院递交一批起诉立案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5年4月30日-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6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 ,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预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6年1月30日,荃银高科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6年6月26日 ,荃银高科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6年7月9日,荃银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 号)。经查明,荃银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未如实反映其控股子公司四川荃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在知悉贵州某公司存在信用风险情况下 ,未单项考虑贵州某公司的信用风险并计提坏账准备,导致荃银高科2024年年报少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715 ,068.36 元,虚增利润总额 18,715 ,068.36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86%。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荃银高科因信披违法违规已被行政处罚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预登记索赔 。
索赔条件:
荃银高科:于2025年4月30日-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6年1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ST荃银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 ,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 ,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 、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 ,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 、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 、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 、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紫晶存储索赔 、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