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江安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8.82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22.61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筠连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 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 ,并罚款 10.33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屏山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21.67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长宁竹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9.99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高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 ,并罚款 8.84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珙县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并罚款 7.29 万元;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原四川兴文石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警告 ,并罚款 19.35 万元。






